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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校区保修期内单体建筑修缮周报(5)

一、4月23日上午,基建处、省城投公司师大项目部、北京金马威公司共同组织安来物业公司、部分监理、施工单位对行政办公楼、同析楼、图书馆、明德楼修缮工作进行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尽快对质量问题进行维修。

 4月24日,行政办公楼施工单位(云南五建)对部分因渗水起泡、跳壳的双飞粉进行了处理,但处理的效果不好,省城投公司已电话告之施工单位,重新按照要求修补。  

二、后勤保障处报修图书馆、睿智二号楼、大学生活动中心漏水及墙面开裂问题,省城投公司已通知施工单位前来处理。

三、后勤保障处报修汇文楼(西区1号教学楼)1区1楼东侧女卫生间墙顶渗水问题。因该工程2007年10月22日竣工验收并移交学校使用,2012年11月20日保修期满后由各方进行了确认,因此,卫生间墙顶渗水不应再由施工单位维修。

四、东区10、11号学生宿舍楼内开裂及卫生间顶渗水问题,施工单位从上周起一直有人在进行维修。

五、东区1-9号学生宿舍漏水问题,1、3号宿舍已维修完,其它幢号在作维修的准备工作。

六、西区1—5号学生宿舍漏水问题,5幢学生宿舍已作部分处理,其它幢号在作维修准备工作。  

七、4月24日下午校长办公会对已建成项目保修期内维修工作原则同意:

1、呈贡校区工程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原则上由施工单位负责;

2、对应急维修(施工单位不维修、维修不及时以及维修质量差的项目),由基建处、资产处、监审处、省城投公司师大项目管理部发函,告之存在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对逾期不解决的,经省城投公司认可,由学校资产处修缮科安排维护。

3、维修费用经审计后从学校工程款中支付,建设单位在支付施工单位工程尾款、质保金时扣除施工单位应该承担的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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