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25会议审议修改稿
为了确保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工程建设按计划实施,解决部分甲招乙供材料采购资金及专业分包工程建设资金支付与工程总包进度款支付的矛盾,保证建设资金用于云南师大呈贡校区建设项目上,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省城投高校呈贡校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和云南师大呈贡校区建设指挥部研究决定,对部分甲招乙供材料采购及专业分包工程建设资金支付采取以下办法进行管理:
1、统供钢材采购款的支付:由施工总包单位按工程建设进度提出钢材的需求计划,并向城投指挥部提交委托代付申请,城投指挥部根据计划一次性或分批次将钢材款垫付给云南万开商贸有限公司,保证钢材的正常供应。城投指挥部所垫付钢材采购款项从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扣回。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合格,对钢材采购款进行中间结算,经审计后价款付至95%。
2、统供商品混凝土采购款的支付:由施工总包单位按工程建设进度提出付款计划,并向城投指挥部提交委托代付申请,城投指挥部根据计划一次性或分批次将采购款垫付给云南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保证商品混凝土的正常供应。城投指挥部所垫付商品混凝土采购款项从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扣回。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合格,对混凝土采购款进行中间结算,经审计后价款付至95%。
3、甲招乙供装饰材料、专业分包工程款的支付:由总包单位委托城投指挥部先垫付,所垫付款项从后期工程进度款中逐月扣回。与总包单位量单的价差部分经审计后按供货商或分包商合同价的95%单独支付。
4、垫付款财务审批及支付手续。上述垫付款由省城投指挥部负责审批支付,师大计财处配合办理支付手续,工程进度款扣款有关手续由省城投公司负责办理。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