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加强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保证各施工单位选购材料满足设计需要,符合设计使用的材料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本办法是为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关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建设工程的法律程序,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相关的规定;控制投资成本,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合同等文件制订。
二、定义
1、“甲供材料”指合同规定采用甲供的设备材料;
2、“甲控材料”指招标文件中对水泥、钢材、防水、吊顶、水管、开关等各提供几家厂家供承包人选购的材料;
3、“甲定材料”指招标文件中暂定价材料、设备和装饰用的块料面层、吊顶、门窗、防水、贴面等材料,安装用的灯具、器具、设备等材料采用甲方确定厂家、品牌、单价,乙方组织采购的材料;
4、“乙供材料”指以上方式之外的其他材料采用乙方组织采购,按同期信息或市场定价的材料;
5、“询价小组”指代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工程由甲方定价的乙供材料进行市场询价、评审材料供应商、核定材料价格的当事人。
三、材料选购与定价
1、“甲供材料”, 工程项目部和施工单位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交学校指挥部,由学校指挥部根据设计和招投标法的要求组织议标和竞争性谈判, 中标单位与施工单位和签订双方供货合同。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供货,对有特殊要求的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安装,按国家质量管理条例和合同规定负责质量保修。
2、“甲定乙供”,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需提前二周以书面形式将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提交工程项目部,由工程项目部委托学校询价小组负责选购与定价。 询价小组根据询价的职责范围及工作内容开展工作,由组长、副组长指定负责人,每次参与市场调查的人数不能低于三人,每项材料(设备)同质量标准询价的厂家 不少于三家,一般情况不得超过一周予以确认;
单体材料总额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由市场调查人员集体讨论,选定材料厂家、品牌、价格和质量,以书面形式报询价小组确认;
单体材料总额在10万元-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由市场调查负责人提出询价意见,询价小组集体讨论,询价小组成员有一半以上人数通过选定材料厂家、品牌、价格和质量为有效询价确认;
单体材料总额在30万元以上,由市场调查负责人提出询价意见,询价小组集体讨论,询价小组成员有一半以上人数通过选定材料厂家、品牌、价格和质量,以书面形式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3、“乙供材料”由监理工程师和工程项目部代表监督材料质量,材料必须是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由城投昆工现场项目部负责确认,对所选用的材料需报学校备案。昆工工程管理部应加强对市场材料品牌、型号及价格消息的收集,以便学校监督、检查。
四、材料质量检验
1、施工监理对材料采购、进场、使用进行监控。
2、施工单位每次材料进场,必须按监理规范要求报施工监理验收按规定抽样送检。
3、未经检测合格的产品不准使用于工程上,否则必须无条件拆除并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4、 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项目部如对产品的质量有疑问,可随时进行抽查、检测。
5、所有乙供材料如出现质量不合格,工程项目部将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6、甲供材料(设备)由材料供货单位负责送检,乙供材料(设备)由施工单位负责送检,并各自承担检测费用;工程项目部进行抽查、检测的材料(设备),检测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检测费用,检测不合格由施工单位或材料供货单位承担检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