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点加油、维修维护制度
1、车辆年检、保险、养路费等由车辆运输中心统一办理;
2、车辆加油、维修、维护保养、原则上到学校定点维修厂;
3、临时、应急维修应及时报告情况。
二、严格用车审批制度、行车登记制度
1、车辆行车证、钥匙由综合办负责保管;
2、原则上先审批后用车;
3、每辆车配发行车登记本一册,驾驶人员负责登记,综合办公室负责审核;
4、除值班用车辆、经批准派用的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停放呈贡校区。
三、实行车辆维护保养专人负责制度,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一调度使用(见下表):
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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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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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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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AAR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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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汝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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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定期维护保养;车辆维修送接;车辆日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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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ALZ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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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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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AJM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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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 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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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调度、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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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 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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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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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汝贤、张勇、严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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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驾驶人员职责
1、遵守交通规则,接受交管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参加安全宣传学习、教育培训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2、严格遵守行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对车辆重点部位,如制动、转向、传动、灯光信号装置等,以及车辆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护修理,确保车辆运行。不能及时维护修理的,应立即报告;
3、正确执行驾驶操作规程,确保良好的休息、足够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和体力保证安全行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疲劳架车,保障行车安全;不得擅自带人和办私事;
4、如实填写行车记录,不擅离岗位,准时出车,不误时、不误事。因事、因病不能出车时,要提前向请假;
5、车辆用毕后,车辆停泊在指定位置,锁好方向盘、门窗等;
6、维护车容车貌,保持清洁卫生,随时体现车辆整洁;
7、认真填写车辆档案,对车辆事故、违章、损坏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车辆的维修和保养须事先计划、报经审批;
8、驾车接待要衣着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出车送达时,未经乘车人允许不得离开车辆,应听从乘车人安排;
9、车辆运行中发生故障应按照规范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应按交通法规正确处理。由于个人原因违章、造成交通事故或违规处理等,责任由个人负责。
基建管理处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