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组织机构 党建工作 工作规范 建设动态 信息公开 美丽校园
  >>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浏览信息
基建管理处车辆运行使用管理制度

        一、定点加油、维修维护制度

1、车辆年检、保险、养路费等由车辆运输中心统一办理;

2、车辆加油、维修、维护保养、原则上到学校定点维修厂;

3、临时、应急维修应及时报告情况。

 

二、严格用车审批制度、行车登记制度

1、车辆行车证、钥匙由综合办负责保管;

2、原则上先审批后用车;

3、每辆车配发行车登记本一册,驾驶人员负责登记,综合办公室负责审核;

4、除值班用车辆、经批准派用的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停放呈贡校区。

 

三、实行车辆维护保养专人负责制度,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一调度使用(见下表):

 

车牌号

负责人

职责

AAR415

崔汝贤

车辆定期维护保养;车辆维修送接;车辆日常检查。

ALZ880

张 勇

AJM201

严 贵

车辆调度、费用报销

严 贵

用车审批

崔汝贤、张勇、严贵

 

四、驾驶人员职责

1、遵守交通规则,接受交管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参加安全宣传学习、教育培训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2、严格遵守行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对车辆重点部位,如制动、转向、传动、灯光信号装置等,以及车辆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护修理,确保车辆运行。不能及时维护修理的,应立即报告;

3、正确执行驾驶操作规程,确保良好的休息、足够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和体力保证安全行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疲劳架车,保障行车安全;不得擅自带人和办私事;

4、如实填写行车记录,不擅离岗位,准时出车,不误时、不误事。因事、因病不能出车时,要提前向请假;

5、车辆用毕后,车辆停泊在指定位置,锁好方向盘、门窗等;

6维护车容车貌,保持清洁卫生,随时体现车辆整洁;

7、认真填写车辆档案,对车辆事故、违章、损坏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车辆的维修和保养须事先计划、报经审批;

8、驾车接待要衣着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出车送达时,未经乘车人允许不得离开车辆,应听从乘车人安排;

9、车辆运行中发生故障应按照规范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应按交通法规正确处理。由于个人原因违章、造成交通事故或违规处理等,责任由个人负责。

 

 

基建管理处

2012426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联大路1938号  邮编:650500
 Copyright@2013 YNNU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师范大学基建管理处版权所有  滇ICP备05001257号